给排水维修管理规程一、目的保证管理区域内(大厦)给排水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给排水维修工作正常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大厦)从给水总水表后的给水系统及其供水设备、市政排水总出水前的排水系统及其设备的维修,
三、内容1、严格根据国家有关的给排水安装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当需停水时要按《停水处理规程》告知用户
5、当须开挖地面进行维修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行人的影响,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正在施工”的告示牌,如开挖较深时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挡板
四、相关文件《停水处理规程》WS/S-MN-1-8检查保养记录表年 月 日编号检查结果保养情况维修人员备注检查人设备清理记录表设备名称编号清理单位清理日期清理人检查记录检查人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申请单位单位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动火部位动火方式动火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预交押金操作人退押金时间动火作业具体安全措 施申请人签字:管理处审批意见审核人:批准人:盖章:管理处意见进场经办人签字退场经办人签字时火业全定临动作安规一、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实行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洁净不动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实行安全措施,危险未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
二、动火中“四要”: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持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