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一、食品广告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应贯彻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食品广告:1、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2、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3、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4、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5、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6、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举内容的食品广告。三、食品广告监管应围绕食品广告的发布前法律规范、发布中指导、发布后监管等主要环节,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对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管。四、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审查责任制度。根据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落实食品广告的审查责任。1、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媒体单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媒体单位落实食品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2、对广告审查人员开展食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广告承接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审验、广告内容核实审查、客户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3、对由于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实而造成发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广告媒体,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五、建立健全食品广告监测制度。根据总局《关于法律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食品广告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1、食品广告监测的重点是食品广告发布量大、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个案广告实施跟踪监测。2、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审查机关、媒体主管部门监测相结合,扩大食品广告监测覆盖面,实现监测信息共享。3、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讨论,及时将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中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六、建立健全违法食品广告公告制度。根据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