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古代希腊罗马第 6 课 古代希腊城邦制度 素材雅典民主政治的实质 雅典民主共和国的实质是奴隶主阶级专政,所谓民主,只是形式的而已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民主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全体,但仍然是奴隶主的全体,奴隶是除外的”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49 页
奴隶主民主派所说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质上说,他们的法律本身却总是建立在阶级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并以阶级不平等为其根本特征的
柏拉图曾说:“奴隶决不会成为主人的朋友,小人也不会成为君子的朋友,即使他们攫有了平等的地位也不会如此;因为如果对不平等的东西给以平等,其结果正是不平等
”柏拉图:《法律》(Plato:Laws)VI,757 A
这正是奴隶主阶级的典型的以不平等为“平等”的法律观
其实,在古代希腊、罗马,不平等的思想才是正常的思想
“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0 卷,第 113 页
在雅典居民中,20 万奴隶和 3.2 万异邦人是被剥夺政治、法律权利的(异邦人应有公民的保护人);在 16.8 万雅典人中,假定成人居半,是 8.4 万人,其中妇女毫无权利,所剩的全权公民男子就只有 4.2 万人了;这就是说,全权公民本来只是极少数人
这些人中按上列比例划分,第三级占 2.5 万人,第四级占 1.6 万人,第一、二级大奴主 大所有者公民不过 1 000 人而已
就在这些人内部,既有富者与贫者之分,“就不会有平等”,“吃饱的人不会与挨饿的人平等”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56页
而且雅典是一个奴隶主霸国,雅典公民,不但靠本邦的奴隶、异邦人养活,而且大量剥削盟邦居民(而归根到底还是以剥削奴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