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堂煤业防尘管理制度 神堂煤业防尘治理制度 (一)洒水防尘、定期清扫煤尘制度 1
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矿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治理,矿通风科要有专业防尘队伍
每月“一通三防”专业会对防尘系统进展审查
矿井综合防尘,实行齐抓共管,采掘区队和专业防尘队伍必需明确防尘责任范围,并建立严格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法
防尘责任范围:负压通风巷道由通风科负责,正压通风巷道由采掘施工单位负责,各转载点防尘工作由包机队负责
矿井应建立粉尘测定和分析化验制度,配齐测尘人员和测尘仪表,对井下每个测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二次,测尘中发觉粉尘浓度浓度超标的作业地点必需实行措施进展处理,待粉尘浓度符合标准时再进展作业,并建立台帐由通风队负责
测尘结果制表报总工程师批阅,并上报局通风处
矿井必需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建立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 200 立方米,并有备用水池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和质量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每隔 100 米应设三通阀门,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每 50 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并确保正常供水,水质水压符合《规程》规定,水质每季度测定一次
(1)防尘用水的水质、水压应符合以下要求:a、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 150mg/L;b、悬浮物的粒子直径不得大于 0
(2)炮掘工作面放炮时的高压喷雾装置的水压不低于 3
9105pa,每个喷嘴的流量不少于 4
5L/min
转载及装载点的喷雾装置,风压不低于7
35105pa,每个喷泉嘴的流量不少于 18L/min;单位巷道外表积的用水量不少于 1
矿井进回风大巷,皮带运输巷、采区上下山、采掘工作面必需 制订煤尘清扫和冲洗制度,明确清扫或冲洗周期和责任人,一般状况下进风每月 1 次,回风道每半月 1 次
皮带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每旬 1次,采掘工作面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