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安质部第七篇 项目质量管理标准1 目的通过法律规范工程质量监视、测量、改进的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满足法律规范、验标和合同要求,防止质量不良行为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实现项目质量目标。2 工作标准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3 管理标准流程图4 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4.1 工作职责4.1.1 经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总工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并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4.1.2 安质部门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监视、测量、改进全过程的法律规范化运行。4.1.3 工程部门负责施工过程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对技术资料的收集、保制定质量职责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创优质量问题处置及产品质量问题纠正不合格品控制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管及试验,并进行各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控。4.1.4 物资部门负责对进场物资的检验及采购中不合格品的处置等过程实施监控。4.1.5 各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的制度和要求执行质量操作标准。4.2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4.2.1 工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4.2.2 开工报告制:经理部要填写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在申请开工报告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准备工作。4.2.3 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制: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账,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4.2.4 变更设计报批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发生的工程增减数量报设计单位(或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4.2.5 测量双检制:施工测量和放线放样必须坚持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个测量组分别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4.2.6 技术交底制: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字迹、图表应清楚法律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具体工作由工程部门负责。4.2.7 工程试验制及检验仪器的检测制: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和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试验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校验。4.2.8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之前作业班组应提供本工序自检资料,由项目质量检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