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某公司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为法律规范局优质工程复查工作,使复查工作高效、有序、公平的进行,参照上级有关做法制定了《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工程的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工程复查等要求见《中建某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复查组进行第一项工程复查前,应组织学习本细则及局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形成统一的复查标准,使最终的复查意见更加统一、准确。2 复查工作程序2.1 召开首次会议1 复查组长介绍复查组成员、复查日程安排、内容及其它有关工作要求;2 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质量特色;2.2 复查组分专业对申报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宏观和微观质量复查。申报单位分专业安排陪同人员,并配备简易的检查工具(梯子、电筒、螺丝刀等);2.3 复查组分专业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复查。申报单位应提供资料总目录,保证各复查人员人手一份,并安排陪同人员负责解答资料中的疑问;2.4 复查组成员根据复查任务分工,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2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25 及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有申报鲁班奖(国优工程)要求的项目,还应严格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25 对工程做出相应评价;2.5 以复查组会议的形式,经过讨论形成小组的复查意见,复查组成员应按分工写出“工程质量情况复查报告”(样本附后)交检查组长;2.6 复查组组长根据讨论情况写出复查结论,并写出“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报告”;2.7 召开末次会议1 复查组人员分别对工程实体质量、技术资料等方面复查时存在不足之处和问题,结合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和下一步创奖的评奖规定,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对其中可能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隐患的问题提出限期进行整改或与相关单位磋商的要求,同时,沟通其他工程的好经验、好作法;2 复查组组长作总结发言;3 申报单位根据工程复查人员讲评情况,作表态发言。3 复查组对复查工程的结论意见1 复查组对每项工程复查后写出综合评价及推举意见。原则上每个小组推举 1~2 项“上好”工程,质量水平达到“十佳”以上,为可推举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1~2 项“一般”工程,为评优淘汰项目,其余为“好”工程,质量水平达到“优质”以上。2 复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工程得分多少排出顺序,并将“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报告”(包括电子版)提交局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