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施工工艺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爆炸危险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2 施工准备2.1 材料、设备2.1.1 前端部分:控制台、消防报警主机、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2.1.2 终端部分:感烟、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模块等。2.1.3 传输部分:电线电缆、模块箱等。2.1.4 上述设备材料根据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选型,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及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假如是进口产品,则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安装。2.1.5 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2.1.6 其他材料:塑料胀管、机螺钉、平垫、弹簧垫圈、接线端子、绝缘胶布、接头等。2.2 机具设备2.2.1 安装器具:手电钻、冲击钻、电工组合工具、梯子。2.2.2 测试器具:250V 兆欧表、500V 兆欧表、对线器、水平尺、小线、线坠。2.2.3 调试仪器:专用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调试仪器。2.3 作业条件2.3.1 线缆沟、槽、管、箱、盒施工完毕。2.3.2 主机房内土建、装饰作业完工,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2.3.3 机房内接地端子安装完毕。2.3.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认可的单位,并受其监督。2.4 技术准备2.4.1 施工图纸齐全。2.4.2 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 2.4.3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方案及专业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3 施工工艺流程与操作方法3.1 施工程序3.2 设备的选择和检验全国有许多厂家都生产火灾报警设备,其型号、规格、接线和安装要求均不统一,一般一个工厂的探测器只与本厂生产的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装置及其附件配套。3.2.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原则:探测器安装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配线箱(接线箱)安装接线消防控制设备安装系统调试3.2.1.1 火灾初期有阻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应选用感烟探测器;3.2.1.2 火灾进展迅速,产生大量的热、烟和火焰辐射,科选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