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 GB50202-20255,桩基础5.1 一般规定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单排桩 10㎜。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听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3 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 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表 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项项 目允许偏差1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100+0.01H150+0.01H2桩数为 1~3 根桩基中的桩1003桩数为 4~16 根桩基中的桩1/2 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 16 根桩基中的桩(1)最外边的桩(2)中间桩1/3 桩径或边长1/2 桩径或边长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4 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 米,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 50 立方米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 立方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纳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 应少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表 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序号成孔方法桩位允许偏差(㎜)垂直度允许偏差(%)桩位允许偏差(㎜)1~3 根、单排桩基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