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市 区(县、市) 路 号 室。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行一次性出资。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或自然人)股东投资:(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纳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