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资、绩效工资或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方法:一、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 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 9400 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 1000 元,费用扣除额为 3500 元,则 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3500=49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900×20%—555=425 元。二、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 1500 元的 3/ 02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10 /1053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20 /5554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25 /10055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30 /27556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5/ 55057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 /13505三、绩效工资或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方法: 绩效工资扣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5]9 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该文件第三条明确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具体计税办法是: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纳一次。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