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办法员工奖罚管理制度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编制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版 本: 生效时间: 2025 年 4 月 16 日 文件编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遏制员工不正当的行为,现本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奖罚原则:公司秉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罚为辅
第二章 奖励管理第四条 奖励方式奖励是进取的动力、成绩的体现、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主要分为通报表扬、经济奖励两种方式
根据员工行为,可并行实施以上几种奖励方式
(一)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给予通报表扬
向督查办公室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在1000 元(含 1000 元)以下且被证实的;2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受到客户突出表扬者;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足为员工表率者;4
符合给予该种奖励的其他行为
(二)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现金200—500 元(不含 500 元)
向督查办公室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在1000 元(不含 1000 元)以上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且被证实的;2
对公司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3
符合给予该种奖励的其他行为
(三)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现金500 元(含 500 元)以上
向督查办公室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在5000 元(不含 5000 元)以上且被证实的;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3
因个人原因对社会或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而使公司受到社会表扬且被媒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