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NGZS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大理州(市)**县(市、区)龙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人**联系电话* *** * 填表日期:2025 年 2 月 10 日说明事项一、本申请书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管理部门提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
本申请书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对于申请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
三、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四、复审由民政、公安、地税、金融、工商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
五、承诺书(附件 l) 申请人应慎重、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附件 2,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七、无工作证明(附件 3)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八、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附件 4)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九、就业和收入证明(附件 5,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十、纳税证明(附件 6) 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
十一、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