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进一步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的方案市司法局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按照XX县区人民政府个政发〔2011〕28《关于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一、任务目标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推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变管理方式,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基层、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工作内容(一)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当事人、群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能够在本岗位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1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局办公室、律公科、法律援助管理局,为贯彻首问首办责任的重点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推行服务承诺制。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栏(板),把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行限时办结制。根据审批事项的简繁程度,对各个办事第1页共5页环节都要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基层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市局公律科、基层科、法援局以及市公证处要明确办理时限,保证以便捷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行失职追究制。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ab”角顶岗无缺位制。在局机关全面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明确各岗位“ab”顶岗工作人员,做到a岗人员不在,b岗人员必须到位,并要求b岗人员熟练掌握a岗工作业务,做到工作业务不间断,工作岗位不缺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坚决杜绝有岗无人、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办不成事的现象发生。岗位服务标准公开制。做到服务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方面公开,对服务标准、办理时限、投诉处理等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通过各种媒体、制作公示板等形式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为基层单位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最周到、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真正做到便企便民,服务基层,努力打造“阳光司法”。(二)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该制度对听证事项、听证组织、听证程序、听证结果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听证的管理与监督措施。其中,关于听证事项,除了政府及其部门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必须进行听证外,各级行政机关可结合当地发展水平、本部门实际来确定决策听证事项;关于听证组织,规定拟作出重大决策的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委托)具体承办的行政机关是听证组织机关,多个行政机关拟共同做出重大决策的,由牵头第2页共5页机关组织听证;关于听证程序,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来举行;关于听证结果,要求将听证报告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关于管理和监督,主要市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听证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重要事项公示,就是要让各行政机关对重大事项进行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