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进一步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的方案市司法局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按照XX县区人民政府个政发〔2011〕28《关于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推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变管理方式,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基层、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
推行首问责任制
接受当事人、群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
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能够在本岗位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1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局办公室、律公科、法律援助管理局,为贯彻首问首办责任的重点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
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栏(板),把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行限时办结制
根据审批事项的简繁程度,对各个办事第1页共5页环节都要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基层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市局公律科、基层科、法援局以及市公证处要明确办理时限,保证以便捷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推行失职追究制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