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职责邹庄镇学校周边环境排查治理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内外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办公室1、负责协调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关内容的宣传,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2、批评、揭露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类不良倾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努力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二、共青团妇联1、针对青少年特点,深入开展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继续宣传,贯彻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2、加强社区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社区组织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
3、树立青少年的选进典型,促进青少年成才
4、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
三、公安派出所1、充分行使公安机关职能,加强侦查办案工作,依法严历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按规定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
2、掌握居住在本辖区内青少年的就学情况,落实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与中小学、幼儿园固定的联系制度和学校法制副校第1页共5页长及辅导员制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3、积极会同文化部门加强对各种娱乐场所、、计算机网络和出版物市场和监管,及时消除反动、淫秽和其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四、镇司法所1、将青少年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员组织工作,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