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范本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XX县区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第1页共12页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