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旅游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保障制度XX县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应向受委托组织书面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将执法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第三条严格实行执法证件年审
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一律收回执法证件,离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能发还执法证件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将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限要求等告知当事人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还应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罚理由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充分听第1页共4页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越权执法、不得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第六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
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30日内,应向上级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做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