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税务检查基础知识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核监督活动。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地方税务系统主要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地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建席税等税种。此外,地税系统还担负有关费的征收管理任务。显而易见,目前我国地方税务局管理的税种多,基本涵盖了流转税、财产税、行为税和所得税的多项内容。管辖的税种税源较小、分布较广,零星分散,容易造成漏管漏征漏缴的问题。因此,加强地方税务稽查,对于堵塞征管漏洞,制止和预防税务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地方税务稽查,可以查清税务违法事实,追缴国家税款,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同时保护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本编介绍地方税务检查的基本方法和税务检查的账务调整。第一章税务检查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活动中,为收集检查证据,完成检查任务,达到检查目的所采用的各种手段的总称。其基本方法主要有:账务检查、调查取证、专项盘存和比较分析等。第一节账务检查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有关会计资料和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据以确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账务检查既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检查,也可以进行调账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账务检查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类:1、按检查会计资料的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①顺查法: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顺序,从检查会计凭证开始,以凭证核对账簿,再以账簿核对会计报表,通过逐步审查核对,从中发现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以及涂改、计算差错等问题。采用这种方法检查比较系统、全面,运用简单,不易遗漏环节。但这种方法工作量大,重点不够突出,一般只适用于检查规模较小,凭证资料较少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②逆查法:与顺查法的检查顺序相反,是从检查分析会计报表开始,对于有疑点的地方进一步检查账簿,根据账簿再来审查核对会计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比较省时省力,抓住重点,迅速发现问题,是检查工作较常用的一种方法。一般适用于财务核算正规、账务资料健全,会计凭证资料多的大中型企业。2、按检查资料的范围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①详查法:是对被查单位一定时期内所有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全面、系统、详细检查的方法。一般适用于规模小,经济业务比较简单或会计核算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纳税问题又比较严重的少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②抽查法:是对被查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大量会计资料,有针对性地从中抽取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账簿、凭证等)来进行审查,根据对这些项目审查的结果,用-定的方法来判断全部会计资料和有关经济业务是否正确的一种检查方法。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单位。3、按照查账应用的技术可以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①审阅法:是指对各种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阅读和审查,从中发现可疑之处,为进一步查证提供线索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是税务检查中最基本的方法,只有通过对各种会计资料的审阅,才能发现疑点和线索,为进一步检查提供目标和重点。②核对法:是指按照复式记账原理,通过会计核算有关账户的对应关系和经济业务的相互联系,对各种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对照和分析,采取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的技术手段,从中发现问题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用来查证纳税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生产经营情况,有无错账、漏账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等行为而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款的情况。适用于税务检查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会计处理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比较了解的情况。第二节专项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