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XX年015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吉林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公布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现将吉林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度(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一、概述2013—2014学年,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吉林警察学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贴近群众,面向师生,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传达院情,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学院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保障了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有序进行。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以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了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招生”、“招标”专栏,通过书记、院长信箱对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信息平台的应用达到了信息公开的预期效果。(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为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指导、协调、监督学院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公开内容2013—2014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第1页共3页1.基本信息。包括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简介及分工、学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2014年学院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体检标准、体检流程、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省内外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专业考生在体检现场告知体检结果等。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励办法、学生处分规定、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公务员考试培训、学生党员发展等。4.教学质量信息。包括学科专业设置;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建设情况;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情况;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图书馆藏书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专家团队介绍等。人事师资信息。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选配任用办法、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岗位设置、干部任职信息、任前公示。6.财务资产管理及收费信息。“三公”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物资采购招标及中标信息、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司法鉴定中心收费。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与韩国水原大学进行校际交流与合作,举办东北亚“法与现代警务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8.其他信息。包括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校园枪支管理规定;校园治安管理规定、校园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等。(二)公开形式1.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大型活动等邀请《吉林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吉林警界》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2.通过互联网、校园网、公安网及时向社会发布;3.通过《净月学刊》、《院报》发布教学科研成果;4.通过学生宣传栏、LED屏幕、宣传学生管理须知;5.以会议、文件、简报、统计报表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情况未有师生员工或社会公众向我院申请信息公开。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第2页共3页—2014学年内,学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院领导深入学生、教师中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群体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师生代表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问题发生。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入推进的同时,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需进一步拓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