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重庆地处长江中上游三峡库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1998-20xx年,重庆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30起,年均发生6起,其中仅1998年就发生10起,一度成为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重庆市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道路“生命工程”,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年均增长超过30%的情况下,客运车辆事故率持续下降,连续58个月未发生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农村道路连续8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从最基层、最基础入手,抓住了“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这些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素,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防护体系、科技体系”四大管理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集中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坚持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一)抓机制建设。自20xx年起,重庆市政府在全市相继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29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区县二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重庆市委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了“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抓制度建设。20xx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政府和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市安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乡镇、村居责任,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三)抓协调配合。重庆市每年均在全市开展一系列大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联合各区县及乡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市已有507个乡镇达到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所占比例达57%,实现了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四)抓考核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权责一致是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纲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近年来,重庆市先后出台了《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对党政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20xx年以来,共有45名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的党政干部被问责。通过这些措施,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坚持强化“双基”、统筹城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一)始终把源头监管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首要环节。按照《重庆市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办法》,重庆市对道路客运企业定期进行评估打分,依结果确定A、B、C、D四级,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等级。近年来,共组织对2833家道路运输企业整改升级,落实整改资金580余万元,整改隐患和问题3520项。通过整改,全市B级以上企业达到85%。市安委会建立了客运企业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客运企业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督促客运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三追两检一挂牌”,即对事故发生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依实际情况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问责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企业从业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检查、对企业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每季度对隐患严重的企业以“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单位”为名进行挂牌,对挂牌企业一律在媒体进行曝光,并实施“三停三销”制度,即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得新增客运路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