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林校考勤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勤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凡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因事外出、出差或生病无法上班,必须履行手续,按规定请假,按时返回科室销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
出勤情况,作为教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行政坐班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开始刷卡(或签到,下同),下班按规定下班时间开始刷卡,超过规定下班时间20分钟后停止刷卡
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含5分钟)前刷卡的,视为按时上班;在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后或规定下班时间前刷卡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其中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1分钟至规定下班时间前31分钟内刷卡的、每次上班或下班无故未刷卡的,均视为旷工半天
确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无法及时刷卡者,应事先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分管校领导)说明,并于次日由所在科室出具证明,经科室负责人(校分管领导)审签后交政治处
证明格式由政治处统一印制
教师由当天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按上下课时间负责考勤
当月考勤情况教务处统计后于次月3日前交政治处
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凡调课必须事先经教务处审批,且月调课不得超过3次(含3次,每次2课时),超过3次的,按事假处理(每1调一次课,按事假1天计)
凡擅自调课的,一经发现,调课方按旷课处理,涉及调课教师不计课时
全体教职工会议由政治处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每周二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以办公室或政治处黑板通知为准,不进行个别通知(临时会议除外)
哺乳期(一周岁内)女教职工,上下班可延迟或提早15分钟(教师上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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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公休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值班统一由学校安排,办公室或政治处当天值班科长负责考勤,考勤情况于假期结束后三日内交政治处
校领导和学校驾驶员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