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构建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勤政廉政公示(以下简称勤廉公示)制度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开透明,务求严谨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实施对象勤廉公示的对象为
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宿豫区的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内容(一)勤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主要看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
主要看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第1页共8页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
3、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主要看所在乡镇、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招商引资、主办或协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4、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