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政务公开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本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示是指本机关在作出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决策,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第三条公示形式可以采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四条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关业务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公示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投诉举报箱、电话、回收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等渠道收集反馈意见
第六条对公示的反馈意见,相关室应该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第七条公示的时间一般为七天(另由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页共1页
合同协议工作总结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