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制度一、凡本校老师和一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
三、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
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
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四、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
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
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
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六、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
第二篇:图书室借阅制度图书室借阅制度一、入室须知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1、每人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两本,期限1周,到期不还者,下次不得借阅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价赔偿第1页共6页3、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必须还清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陪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
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
1、一般图书按原价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