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
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
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第1页共2页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