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XX县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在XX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产权明晰,农民依法取得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后
针对农户在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林权主体增多、经营地块分散、资源管理条块分割、管理机制不建全、制度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供配套改革参考,以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农民增收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问题;对策;贵州德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称为“四固定”、“林业三定”以来的第3次土地革命,是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拓展承包经营、确保农村稳定的有效措施,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1]
林地与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农民的生产资料得到拓展和完善,并依法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我发展,自主经营,多形式、多方位地建立起现代立体林业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林区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1XX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XX县区位于XX省东北部,XX市西部,地处东经107°46′~108°25′,北纬28°~28°38′之间,国土总面积207190hm2,其中林业用地95344
84hm2,在林业用地中,国有林地4598
87hm2,集体林地90745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42号文件精神,XX县区于2007年秋首先在堰塘乡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对全乡5个村60个村民组进行了首次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共确权到户集体林地面积3803
5hm2,涉及林地5447宗,并给该乡2624户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