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XX县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XX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精神,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通过补助和奖励的方式,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来源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滚存使用
乡镇(街道)每年要安排足额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用于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专项资金用途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
幼儿园建设补助、升等奖励、低收费规范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补助、教师培训、农村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补助、幼儿活动奖励等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补助1
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补助
对符合市幼儿园布局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列入政府性投资项目,按照XX省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发〔2007〕293号)新建和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市财政按每平方米700元给予补助
公办幼儿园改建补助
对符合市幼儿园布局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利用国有资产或闲置校产、无偿提供的集体资产改建的公办幼儿园,改建程序严格按市有关规定执行,市财政给予改建投入的70%补助
社会力量办幼儿园新建补助
对符合市幼儿园布局(布点)规划,当年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第六条其它补助1
对在当年升为省三级及以上的幼儿园,给予补助
标准为:省一级10万元,省二级5万元,省三级3万元
当年从低级升上高一级,只补足差额,不重复补助
通过复评验收的,不再给予补助
用于幼儿园设施改造和玩具教具、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添置
第1页共3页2
低收费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补助对保教费(不含伙食费)在120元/月及以下的省三级幼儿园和准办园,根据上学年未实际在园幼儿数,按省有关规定财政给予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