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1/3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定义和简称3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
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
3其他相关部门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5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5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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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2/3⑴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⑵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⑶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⑷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