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编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编制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各项人事编制工作政策全面落实、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我局及编办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局各个岗位的根本职责是为基层和服务对象服务
全体人员应该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必须恪尽职守,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的,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应追究过错责任
第三条实行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要做到事实清楚、客观准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负以下领导责任:(一)宣传教育责任
教育工作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局的有关决定、决议、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
(二)决策、实施责任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风管理责任
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工作人员勤奋敬业、恪尽职守、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四)检查督促责任
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工作作风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五)廉政建设责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清正廉洁
同时要抓好本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大胆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
第五条全局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负以下责任:(一)努力工作责任
要忠于职守,熟悉、热爱本职工作,第1页共3页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质量责任
高标准对待和做好每项工作,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办事效率责任
相互间配合密切,遇事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守纪律责任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