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XX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质量,依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把执法任务、责任、权限、范围、依据、程序进行明确并逐级分解到科室及具体卫生监督员,明确规定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和错案追究、依法赔偿损失、考核评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科室及全体卫生监督员
第四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执法工作考核评议、过错追究、依法赔偿制度
-1(十二)《消毒管理办法》;(十三)《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十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十五)《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十六)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十七)与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法律
第八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实行所长负责制
推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员落实的四级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所长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总负责人
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第1页共3页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组织完成本所责任目标,负责向上级报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第十条副所长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责任是:协助所长做好分管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分管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及时向所长汇报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