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日照祥云旅游出租有限公司日祥云"2013"12号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项目部各级领导、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设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在职人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厅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5、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第1页共3页实施
6、负责执行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察,落实整改
7、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