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墩滩指挥部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干部日常行为,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部党委、指挥部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指挥部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机关干部上班时间为早8:30至下午6:00,具体作息时间根据指挥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确定
机关干部晚上在单位住宿不加班者23:00之前熄灯休息
所有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休息,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手机应24小时开机,做到随呼随接,随叫随到
若违反以上规定的出现一次通报批评,出现二次以上者每次处罚50元,并在机关干部会上作检讨
实行请销假党委审核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
1、领导干部请假7天内一律由党委书记批准,7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党委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2、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副书记批准
时间在3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副书记加注意见后,由书记审批
3、婚丧嫁娶请假:婚嫁不能超过10天、丧假不能超过7天
请3天以上病假者须执区级以上医疗诊断证明方可请假,否则不予请假
领导干部请假2天以上者,假满后须到党委主要领导处销假;一般干部请假2天以上者,假满后须到分管副书记处销假
6、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全年事假请假不得超过15天,超出天数视为旷工
每天早上集中考勤,全体机关干部一律按时参第1页共17页加点名,下午下班前10分钟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每月考勤的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实行机关干部日常行为督查制度,由主要领导对干部遵守机关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