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建设交流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实践交流材料农村是社会的基石
农村民主法治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大局,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近些年来,XX县区注重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与基层的民主需求相结合,予制度设计于“四个民主”,贯法治理念于“理事流程”,让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民,能够轻松实现对村级事务的管理,走出了一条加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一、实施动因随着农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民主管理方面的问题凸显:1
制度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不少的农村、农业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如农民权利缺乏保护、法律难以得到普遍认同、法律法规呈现明显漏洞等,造成了法律进入农村的困难
现有的村民自治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又主要针对村民自治组织的,而非村民自治本身
这就导致了村民权力、义务、地位和村民会议的权限、性质等关乎村民自治的规范难以涵盖
全面具体地规定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性法规至今仍是空白,对如何落实村民的自治权以及对于侵犯村民权利的行为该怎么惩戒,缺乏具体措施
尽管各级政府也纷纷制定出台了种类繁多的基层民主制度,但普遍存在内容笼统、空泛,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如,有的制度只提一些原则性口号,既无实际内容又无具体操作程序,无执行的必要;有的制度只提要求,缺乏配套的保障措施,难以真正得到落实;还有些制度要求由于基层条件尚不具备,导致无法执行;一些制度机制形式主义的要求过多,不利于基层简便快捷地工作
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干部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王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激发,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主观的,客观的等多方面原第1页共5页因,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