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141103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本制度由焦亚龙于拟定目录一、总则二、法务部职责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四、公司合同(协议)管理五、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六、公司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七、公司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八、公司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九、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十、奖惩措施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加强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制建设,内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特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百川财商实业有限公司全体人员。第三条、法务部各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成员应当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展开工作。第二章、法务人员(部)职责第五条、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第1页共6页第六条、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第七条、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第八条、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第九条、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第十条、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第十一条、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第十二条、及时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合同审核流程,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第十四条、将公司所有的合同分类保管、并留存草稿和电子稿,若其他部门借阅合同,则根据合同保密等级和借阅人工作内容选择是否借阅。借阅的话,需要填写“合同借阅审批单”,经法务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借阅。第十五条、定期对合同档案进行审查、汇报,完善弥补合同缺陷和漏洞。第十六条、对公司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公司架构的设置,股东大会的人员安排,员工的工作福利等等。第十七条、其他法律事务。第三章、公司法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法务人员(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第2页共6页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第十九条、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如需要公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第二十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第二十一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部)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人员(部)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部)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在谈判前五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公司法务人员(部)。第二十三条、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五日告知法务主管人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