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贮木场会议制度与决策程序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辉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实现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贮木场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我单位领导班子实行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形式
党、政、工联席会议是研究决定我单位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形式
单位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党、政、工联席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
二、会议的组织第四条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场长、书记协商后随时召开
第五条会议成员为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会议内容参加人员可扩大场务会,场务会成员由场领导班子成员、综合办主任、段长等相关人员组成,文秘列席参加,并做好会议的准备、记录
第六条党、政、工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按照分工负责情况由书记或场长主持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书记或场长指定主持人
三、会议决策范围第七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有: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指示,传达林业局党、政、工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根据贮木场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办法、意见
2、酝酿制定贮木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3、研究贮木场党的组织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4、研究贮木场干部推荐考核,股级干部选拔、培养、任免、奖惩及调动、换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
5、研究制定贮木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贮木场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6、研究制定党、政重要文书,审议报请林业局党委、林业第1页共3页局或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
7、研究支持党、政、工的工作方法和关心照顾老党员、老干部、工伤、重病职工等有关工作
8、研究贮木场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