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管理制度一般事项限时办结制一、限时办结制是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
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限时办结事项、事务的具体要求:适用于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不需要上报,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属其它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并跟踪督促办理;需要补办材料的,当即告知所缺材料,在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理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一、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适用于涉及本级部门及多个部门,需要审核、论证、听证、公告、现场踏勘等程序的重大项目和上报的事项,申报材料齐全后,要明确承诺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时间,时限期满应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
不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事项,须按规定填写《代办事项登记表》,归口代理限时办理(原则上7日内),及时向县(市、区、山)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人的相关材料
限期办理事项办结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取回相关证件或资料
二、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内的审批、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采取编印办理指南,向社会公示,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三、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投诉机构,接受群众监督
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在承诺时限内反馈给第1页共10页投诉人
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一、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适用于生产性新建项目和其它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由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或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办理或上报,根据需要可由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