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令第41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按厦卫医(2006)241号“XX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收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仙岳医院预检分诊点,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分诊、排查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
1、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同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发放相关健康教育读物
2、预检分诊点接诊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
3、预检分诊点负责对发热病人、腹泻病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各种慢性肝炎病人进行预检分诊、排查
如发热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腹泻病人分诊至肠道门诊就诊
初步排除传染病后,分诊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按不明原因肺炎预警病例报告、诊断、处理工作流程执行
5、疑似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禽流感病人、炭疽等传染病应由市相关专家组会诊确定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1、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暴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第1页共14页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医院传染病转诊制度1、门诊、临床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