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为了规范深圳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信息的发布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业主委员会会议是保证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的基本形式,业委会委员有义务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说明,并尽量不要迟到早退
会议表决程序按《深圳蔚蓝海岸一二四期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
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政府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单位参加
业主有权列席业主委员会例会
所有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一、例会召开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周日下午15
00时,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举行的,顺延一周
会议地点为社区会议室
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共同召开交流沟通会,会议可以和业委会每月例会合并召开
三、遇特殊情况或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副主任提议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指定召开,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会议召开的程序一、会议的准备例会召开前必须确定明确的议题,拟制书面会议通知,会议前3日在业委会博客、qq群、业委会公告栏公布(通知文件须按公章管理制度盖章),会议通知中应写明参会人、会议议题、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需提前3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会议通知由业委会秘书办理
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由会议召集人通知各参会人员
临时第1页共3页召集的会议不适用上述规定的,但必须在会议前一日将会议内容通知每位委员
二、会议的召开及信息公布1
会议由业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各组织机构负责人分别主持自己职责内分工的议题讨论
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会议记录应该工整清晰,会议记录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