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淮中学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1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教育教学岗位的中、高级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教代会通过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议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等内容时,均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代表的意见
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教职工代表的职责(1)在教代会召开前,要主动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听取大家意见,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2)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3)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受教代会委托,可参加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决定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1
提案的内容和条件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仅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对教学教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改革发展、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校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提案的形成与要求第1页共3页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
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两人以上(含两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
一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主席团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
征集提案前,主席团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