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二、管理职能1、安环科负责工厂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及正确使用。2、安环科对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竣工验收、使用全过程实施监察职能。3、各车间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三、管理内容与要求1、各装置、各生产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明确落实专人负责维护保管,车间安全员要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保证完好、应急有效。2、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工具不得用于与消防灭火无关的事情,未经安环科批准,不准私自开启消火栓接管用水。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由产权所属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安环科负责联系修理,并监督使用。3、因故需停生产装置的消防水时,生产调度应提前通知安环科和有关生产单位。4、对由于管理不善,损坏、丢失或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者,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给予处罚。5、消防水泵房的管理(1)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2)正常情况下一台稳压泵运行,另一台备用。稳压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水压力、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对备用泵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保第1页共4页持完好。(3)消防水泵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4)消防给水泵房要明示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消防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安装自动补水系统。(5)正常情况下,稳高压消防水系统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不得擅自降低稳高压消防给水的压力,临时降压必须经工厂主管领导审批。(6)消防水泵房要做到有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6、泡沫泵站的管理(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泵房严禁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2)固定泡沫站应明示流程图、操作程序说明、泡沫类型、泡沫储量和有效截止日期。(3)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水流量、压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泡沫泵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应保证接警后2分钟内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4)泡沫泵打泡沫后要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锈蚀。每年春秋两季要定期检查泡沫输送管线和泡沫贮罐、泡沫产生器是否完好,做好防腐保护。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时检修、更换。(5)半固定灭火设施的泡沫管线接口处应有泡沫产生器型号的标牌,便于消防车对应供给泡沫混合液。为防止竖管内锈蚀物堵塞管路,油罐的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冷却水竖管下端应设排渣口。(6)固定和移动灭火设施灌装的水成膜泡沫液从生产日期计第6年后每年要抽样送检,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7、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第2页共4页(1)要加强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月试验一次,泡沫产生系统每年试验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栓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咀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8、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的管理(1)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不得挪用。(2)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3)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为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为12年。1211灭火器为10年,co2灭火器为12年。(4)按照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