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效能监察工作制度(一)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总责;机关工作人员对其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目标负直接责任
(二)股室负责人根据本股室职能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对本股室工作目标组织研究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三)根据分工、岗位职责,将本股室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责任人
(四)对本股室工作目标涉及其他股室的,主动进行沟通与协调
(五)年末对本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岗位职责内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指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称责任人)在其具体工作岗位上以及工作过程中所应承担履行的一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
(一)责任人首先应充分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
(二)责任人对其工作职责应充分做到工作计划详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积极,办事高效,成绩突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三)责任人在履行本身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就相关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与其它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对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移交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
(四)违反本制度者,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责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就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第1页共4页等内容所作出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违诺责任
(一)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应对其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予以公开,并严格遵守公开内容,服务热情、周到
(二)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及反映的问题要积极稳妥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向社会的承诺,要一诺千金,做好项项兑现,条条落实
(三)对手续简单,不需要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