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鉴定制度档案开放鉴定报告县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县档案馆对馆库保管的1951—1981年形成的期满三十年的档案进行了鉴定、编目、整理,档案开放鉴定报告
此次鉴定开放档案共61个全宗1031卷,已开放档案738卷,控制使用的档案293卷
开放的主要内容有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领导及县领导视察、指导、检查工作的指示、讲话;县党委、人民政府、工、青、妇群众组织及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有关区域变化、征用土地、划分地界等文件材料;关于成立、合并、撤销机构、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组织精减、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各机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干部任免、调配、培训、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干部奖励等文件材料;财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工商企业、农业牧业生产、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文件材料
通过此次开放鉴定工作,我们认为拟开放的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办法》中关于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原则和条件,现可以向社会各界开放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为慎重决策,确保质量,在进行开放档案鉴定工作过程当中,应组织开放鉴定人员和科室初审、复审小组对开放鉴定的档案逐件讨论复审,对难以把握的档案内容,提交局务会终审、做出最后的决策的形式,鉴定材料《档案开放鉴定报告》
避免了因个人不同判断而造成不同的开放鉴定结果
从事开放档案鉴定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着开放档案的质量
从XX县区档案馆几年来的实践来看,可以由一至两名具有馆员及其以上职称、熟知档案法规、具有较丰富机关、社会等知识的人员作为开放档案鉴定初审人员,将开放鉴定工作作为年度常规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予以安排
成立由具有副研究第1页共3页馆员职称、熟知档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