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篇: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试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可持续的、科学的经营发展,增强风险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波动,科学、合理、有效平衡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切实增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资产不能正常和确定性地转移现金或企业债务和付现责任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其中,由于企业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发生的问题,称为现金不足及现金不能清偿风险
由于企业资产不能确定性地转移为现金而发生的问题则称为变现力风险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保持合理的流动水平,科学配置资产负债结构和比例,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方法第四条为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一)总量均衡原则
通过负债和营运资金总量对资产总量的制约,保持负债、营运资金和资产的总量均衡;(二)结构对称原则
即负债与资产要在期限、结构上保持对称关系
通过及时调整流动性缺口,保持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对称关系,建立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对称结构
第五条公司通过有效的资金调控管理机制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一)总部业务部门、分部及各项目公司超过1亿元的大额资金投放和回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计划财务部通报
(二)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管理、调度资金,通过测算和第1页共33页分析未来一定时期的资产及负债的现金流、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制定流动性补充计划,安排资金来源和运用
总部业务部门、分部及各项目公司需上报费用预算和资金计划申请使用资金
(三)建立分层次流动性资产储备,动态管理、调整流动性储备的总量和结构
分层次流动性储备体系的设置标准如下:1、第一层次
包括现金、活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等立即可以用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