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范围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
二、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要以研究制定的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为基本标准,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理想信念方面
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方面
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3、奉献意识方面
是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宗旨意识方面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5、发挥作用方面
是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敬业奉献,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党组织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支部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每次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党员的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开展评议
三、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县直工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1—2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党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
第1页共3页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并吸收不少于70%的群众参加
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学习教育
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保持先进性的教育
学习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