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强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系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系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系部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系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系党政联席会议是系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系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宗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系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
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系党支部副书记、系主任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分工会主席、教研室负责人、专业带头人等可以列席会议
二、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系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系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具体议事范围为: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研究系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研究制定系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4、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和实施质量工程等问题
5、研究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奖励和处分、校企合作、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问题
6、研究系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由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第1页共3页三、系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1、系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系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支部副书记或院主任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