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局关于全市系统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市残联行风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扬残党组[2008]2号各县(市、区)残联:为进一步加强市残联党风廉政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团结之风,树立诚信、务实、高效、开拓的良好机关风尚,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我市2008年度残疾人工作“四个着力、四个提高、八个新”的奋斗目标,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市残联机关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聘请下列八位同志为市残联行风监督员:闫绍田XX市肢残人协会主席高德明XX县区残联副理事长石文俊XX县区残联副理事长赵和语XX县区残联副理事长韩义文维扬区残联副理事长沈雨虹邗江区残联办公室主任李立XX县区残联办公室主任徐进XX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副所长二、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1、掌握了解市残联机关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的情况;2、检查监督市残联领导班子以及机关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自律1和行风建设职责情况;3、反映有关残疾人群众民生的需求、呼声和对市残联工作情况的意见、要求。市残联机关也将适时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三、重点监督内容:检查重点:市残联机关干部在廉政自律方面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物品等违纪行为;在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在公务场合中残联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是否得体,有第1页共2页无损害机关形象等表现。四、行风监督举报电话。87956183。中共XX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二○○八年二月一日抄送:理事长室、机关各处(室)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