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政财乡代管制度农村财乡代管制度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实现小康水平奋斗目标、稳定农村秩序、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正常运转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制度建设要求,特制定我乡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
一、村集体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一)村级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配合乡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做好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二)按照民主、自愿原则,村级组织将本村会计业务委托乡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代理,委托方与受托方要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三)村级组织应当将本村的财务进行清理核实,清理核实后将财务清理资料移交乡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并将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全部划缴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基本户
财务移接交时要办理好移交手续
乡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根据移交财务资料以村为核算单位建账
(四)实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产收益权“四权”不变原则
(五)管理中心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主管会计、票证会计、审核员和出纳等岗位,负责代理会计业务
村级组织只设一名报账员,不再设会计、出纳
(六)管理中心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村为单位设置账簿,对村级组织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村级组织也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救济(灾)款物登记簿,由村级组织报账员负责登记
(七)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设计或监制的财务软件和账簿凭据
(八)村报账员应定期向管理中心报送原始凭证,报送时间由乡(乡)村级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各村业务量多少及业务需第1页共5页要确定
(九)管理中心应与村报账员至少每季度对账一次,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四相符
(十)管理中心要及时提供财务报表给村级组织
村级组织要定期将财务情况张榜公布
二、现金管理制度(一)村级组织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