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备注:代表学院校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和《XX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学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1理;18
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
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2
院级及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3
向上级和其他单位推荐的干部人选;4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5
院内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6
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等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审定;7
其他应当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
第1页共3页(三)重要项目安排1
学院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修缮工程项目和校园建设项目、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2
国内外合资、合作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3
不动产购置、置换,学院土地、房屋以及大宗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及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等项目;4
学院大型庆典等重要活动事项;5
其它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3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