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
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
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
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街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第1页共3页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