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干部任用机制的改革看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趋向党的十六大之后,各地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内容一般集中于两个层面:一是强化集体领导,通过议事规则、票决制等体现常委会或全委会内部的多数人决策精神,从而加强党代会闭幕期间全委会的作用;二是在某些重大问题上,特别是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扩大党员、群众的参与度
在这些民主制度建设中,吉林XX市实施的以全程“民意否决”为特色的民主选拔干部机制引起了广泛的注意
所谓全程“民意否决”是指在干部的选拔、试用、管理、离任的全过程中,群众意见起主要作用
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在干部选拔过程中推行“三票制”,即民主推荐票、民意测评票(又称民意否决票)和市委表决票(常委会或全委会表决票)
“三票制”的关键在于前两票,只有在前两票中获取50%以上群众同意才能进入考察、谈话、征求意见、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等一系列程序
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严格按规则票决,在三次大批讨论干部中,有两次出现了弃权票,这在过去以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时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领导层面的民主氛围大为增强
从2001年起至目前为止,白城把“民意否决”的范围已经从县(局)级副职扩大到正职,从等额推选发展为差额推选
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没有2/3以上群众满意率不能正式任职;正常管理年度考核时,没有60%以上的称职率不继续留任
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以“民意否决”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如果说,上述改革中的“民意”大多是机关群众的话,那么,在基层,在村级党组织选举中则出现了群众广泛介入的“三推(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双考(考核党的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新形式
村级党组织领导职务的产生,竞争形式更为激烈,群众介入更为直接
这一形式有效地解决了村委会直选后对党支部领导地位合法性的质疑
当然,民主选拔干部问题仅仅是党内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第1页共9页白城在实践中产生的这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