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经上级公司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本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适用本制度。3.定义“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管理内容4.1.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4.2.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4.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4.3.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4.3.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4.3.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4.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4.5.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4.6.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4.7.除4.1条规定外的其他建设项目,4.8.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4.9.形成书面报告,4.10.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1页共4页备4.11.案。4.12.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4.13.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4.14.编制安全专篇。4.15.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4.16.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4.17.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4.18.意的,4.19.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4.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4.21.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4.22.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4.22.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4.22.2.案的文件;4.22.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4.22.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4.22.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4.22.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4.22.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2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4.24.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4.25.案,4.26.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4.26.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4.26.2.案的文件;4.26.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4.26.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4.2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4.28.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4.29.时施工。4.30.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4.31.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第2页共4页检查,4.32.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4.33.建设项目竣工后由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4.34.、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检查,4.35.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4.36.下同4.37.)的,4.38.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4.39.少于30日,4.40.最长不4.41.得超过180日,4.42.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4.4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4.44.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4.45.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4.4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4.47.时建成试车,4.48.或经考核达不4.49.到原设计要求的,4.50.项目均不4.51.能验收。4.52.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4.53.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54.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4.54.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4.54.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4.54.3.印件);4.54.4.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4.54.5.印件);4.54.6.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4.54.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4.54.8.情况;4.54.9.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4.54.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54.11.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第3页共4页4.54.12.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4.55.未经”三同4.56.时”验收或验收不4.57.合格的建设项目不4.58.得投入使用。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4页共4页